政策法规
《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》于7月1日起实施
2016年12月30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《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》等163项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布。在这163项国标中,《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》在列,国家标准编号为GB/T33394-2016,实施日期为2017年7月1日。除此之外,公布的文件中还包括《紫外光固化涂料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》、《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》等与涂料行业相关的标准。
《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》为推荐性国家标准。所谓推荐性国家标准,是指在生产、交换、使用等方面,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,企业在使用中可以参照执行。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内部生产情况、技术要求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;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,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,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,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。
对比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(GB18582-2008),《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》国家标准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含量、苯系物总量、甲醛等有害物质项目上的要求更严格,另外在可溶性重金属方面,除了镉、铬、铅、汞外,还增加了锑、砷、钡、硒等的检测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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